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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鲍养殖工厂化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1086

(记者&nbsp姚瑾)&nbsp日前,由莆田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起草制定的《鲍工厂化养殖技术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在福州通过专家审定。该标准从鲍工厂化养殖选址与建场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养殖管理、病害防治和收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要求鲍养殖场建在周围无污染源、交通供电便利、公共配套设施齐全的地点;土质以壤土、砂壤土为宜;需选择壳长2cm以上,对光线反应敏感、行动敏捷、壳色鲜亮的健康鲍苗等等。

上世纪90年代初,莆田市从北方引进皱纹盘鲍,创造性地开展海区鲍鱼筏式养殖,成功利用渔排在浅海进行鲍鱼吊养。经过多年的不断改进,该市鲍鱼养殖已形成生产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现代化的格局,其养殖模式从单一的海区筏式养殖向陆上工厂化养殖、鲍藻生态混养、南北对调接力养殖等新模式发展;养殖规模从初期的数十万粒,发展到如今网箱养殖6.5万箱,海区库存量9亿粒(其中年投苗量在3亿粒),年产鲍鱼近1万吨,年可创产值超过10亿元。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省鲍工厂化养殖,有利于提高鲍产业化生产水平及对鲍产品质量的监管,对促进鲍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作者:姚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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