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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生态移民从“搬出大山”走向“移出富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1180

为进一步了解大连市生态移民生活情况,记者走入庄河、瓦房店、普兰店各乡村进行了深入采访。日前,带着采访过程中移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与市扶贫办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这位负责人表示,以保护生态为重点的移民搬迁工作已接近尾声,以后的工作重点将在帮助移民致富上作文章。“十二五”末完成“生态搬迁”,并将重点转向“移民扶贫”。

  移民搬迁7166户生产生活得到改善

  这位负责人说道,在坚持移民自愿、脱贫致富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前提下,市政府从改善贫困群众的人居环境入手,采取集中安置、农村分散安置、有条件的群众进城安置、县外市外自主搬迁安置等多种方式,大力实施生态扶贫移民搬迁。从2003年至今,全市已实施移民搬迁7166户。2009年以来,结合大连市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的重点是加大移民集中安置力度,3年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搬迁小区33个,占全市移民集中安置小区的70%,集中安置移民2420户,占全市集中安置的84.5%,占同期移民安置的73.2%。今年,大连市计划继续搬迁1000户。

  生态移民政策,不但改善了移民们的生活条件,同时有效地恢复了山区和水源地的生态。移民搬迁在实现水电路三通的同时,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设施基本齐全,就医、就学便利,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5~20平方米,大部分搬迁户由原来的土坯房住上了砖瓦房、框架房。普兰店市沙包镇庙岭村搬迁户原来喝水靠人背、车拉,搬迁后喝上了卫生、清洁的自来水;安波镇碧流河水库周围农户的孩子以前上小学要走几十公里山路,如今都就地就近得到了解决。

  移民搬迁遭遇土地、资金制约和搬迁对象局限

  针对生态移民有关土地、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搬迁范围的扩大和人数的逐年增加,移民搬迁正面临土地、资金的制约和搬迁对象等方面的局限。

  目前,大连市移民搬迁用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宅基地置换的方式,另一种采取征用建设用地方式。除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现行土地政策法规严格限制外,集中安置也遭遇调地难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凡是生存条件略好的地方,往往也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一般不愿意重新调整土地。这就导致部分乡镇农户虽然符合搬迁条件,但由于调不出宅基地和承包田难以搬迁。

  另外,大连市移民搬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散户每户3万元,集中安置每户4.5万元。这个标准是2005年以前制定的。按照目前的物价指数,该补贴标准偏低,急需提高补贴标准,特别是县级财政的配套补贴。据了解,目前的移民搬迁房建设每户至少在10万元以上。另外,一个集中安置小区的征地和基本配套费用也在百万元以上。为了解决部分深山贫困户想搬但无钱搬迁的问题,各区市县采取置换的办法,让有资金条件的农户迁入集中安置小区,腾出的房屋倒给贫困户居住。为了解决搬迁资金问题,部分区市县近两年也加大了配套力度。在保证市级财政补贴的同时,普兰店市财政为移民搬迁户提供每户1万元的补贴,对泥石流易发区急需搬迁的农户则提供每户10万元的补贴,加上市及补贴4.5万元,农户基本不用花钱就可以住上新房。庄河市财政今年也为搬迁户提供了每户1.5万元的补贴。

  除了土地和资金制约外,受土地调整影响,搬迁对象受到局限,农业生产也受到影响。受土地难以流动限制,土地置换与调整只能在同村内进行,搬迁户只能选择在本村范围内,其他村的搬迁户则难以计入到集中安置小区。另外,部分集中安置地块远离深山,在没有新的收入来源的前提下,农户不得不每天往返远距离从事农业生产。

  因此,各区市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政府需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先保证用地指标,提高补贴标准。

  据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除了部分资金特别困难和深山“故土”难离的农户外,大部分处于深山和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户已经迁出。目前,市扶贫办正在对剩余符合搬迁条件但未搬迁的农户进行调研统计,争取在未来两年内完成搬迁。在完成生态搬迁后,大连市也将逐渐调整政策,重点转向“移民扶贫”,使移民既搬出大山,更要移出富路。而对极少部分不愿搬出又对环境保护影响不大的农户,政府将通过相关扶贫政策改善他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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