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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畜牧兽医局“三强化”规范兽药饲料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1269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秩序,提升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和安全用药用料水平,不断推进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成效,促进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执法工作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整治小组。整合执法资源,以局兽医药政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局食品安全科为主,基层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为辅的上下联动的联合执法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对全市5家兽药GMP生产企业(含正在申办2家),10家饲料、饲料添加剂GMP生产企业,79家兽药GSP经营企业,49 家饲料、饲料添加剂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大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促进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基本保障。确保基层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建立一支知法、懂法、会执法的监管队伍,切实加大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行政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立即会同市食安办联合办案,建立健全区域际间通力合作和信息通报反馈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做好假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查处工作。并与全市3家兽药 GMP生产企业;10家饲料、饲料添加剂GMP生产企业;79家兽药GSP经营企业;49家饲料、饲料添加剂专营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今年共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00余个次,配合农业部和青岛市抽检兽药、饲料、畜产品等样品133批次,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项 46042,4元,没收销毁假劣兽药374.8公斤,结案率达到100%。

  二、强化使用环节和畜禽规模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监管检查

  加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明白纸、宣传手册等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了兽药法律法规普及力度和宣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力度,让农民详细了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政策法规,了解药物、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标准和基本知识。组织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现场咨询和培训活动,解决养殖户生产用药用料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合理用药用料、安全用药用料,促进健康养殖。目前共组织企业及养殖户集中培训18次(1700余人次),在乡镇集贸市场张贴或悬挂标语13张、条幅13条,开展现场宣传2次,出动宣传车5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70余人次,发放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四部(局)联合下发的《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精神,重点加强对全市3500余个规模养殖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处方药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及奶牛用激素整治工作,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法使用行为,要迅速追查源头,坚决打击。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和处方药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强化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失效产品管理和违禁品的监控力度

  继续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和指导,积极开展兽药GSP工作,切实加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查处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查处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查处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查处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要切实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性质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严厉查处。严格实行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准入备案制度,打击和取缔 “三无”产品上市(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

  通过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切实规范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优化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结构,提升安全用药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措施更加有力,促进解决影响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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