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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力推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954

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民革广东省委以及黄樟翰、梁志鹏等9位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强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系列提案。广东省政协决定该提案由主席亲自督办。


据人民政协报报道,日前,广东省政协主席黄龙云率队来到佛山,开展“关于加强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列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活动。据悉,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广东省政协力推政府出台《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建议渔业重点市、县(区)、乡镇设立水产品安全监管机构。

对提案指出水产品安全隐患问题,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郑伟仪坦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任务重、难度大、监管力量还很薄弱。目前,广东全省仅6个地级市和8个县、区主管部门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总在编人员仅15人,全省乡镇一级的监管机构则基本上是空白。与此同时,监管对象庞大复杂。

为此,委员们建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要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出台《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严查严处使用违禁药品企业和个人。对进入市场的水产品实施全面抽检。加大水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做到“两不准”,即:没有标识和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水产品不准进入。加强水产品经营的台账和标识管理,逐步实现进入市场的水产品“来历说得明、质量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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