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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农业局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934

  贵溪市农业局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内容,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制定我局党员“先锋创绩”实施意见,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分别如下:

  

  机关党员方面,以创建“五型机关”、“发展提升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三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相结合,以机关党员的理论学习、业务素质、考勤纪律、工作成效、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对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机关党员队伍要求,查找问题、剖析自我,查清思想根源,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农村党员方面,坚持以农村党员“五带头”,即带头执行政策、带头创业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促进和谐、带头弘扬文明为主要项目,按照是否自觉宣传政策法规、自觉参与农村事务管理、自觉服务农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弘扬社会文明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我局各支部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安排,要求党员对照公开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形成“述绩”报告。各党支部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对党员进行“评绩”。之后将全体党员的述绩报告进行了“亮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认真填写了“先锋创绩”工作台账。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定绩”,最后以党员“先锋创绩”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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