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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险走在全国前列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957

今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黑龙江省宾县居仁镇东升村的范平,没事就到自家种的80多亩玉米地去看一看。

“‘布拉万台风过后,我家的玉米大部分都趴地上了。没受灾之前,估计每亩收成能达到1800斤,现在也就600多斤。还好,今年我在人保投农业险了,如果赔了的话,明年种地基本材料的钱儿能有着落。”

同范平一样,今年黑龙江省的受灾农民正在热切盼望农业险赔款的及时到位。

农业险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保费收入居全国第一。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高学荣说,农业生产基本上是露天工厂,生产成果对自然灾害的敏感度高,风险单位大,面临的大灾风险远远超过传统险种。黑龙江省自然灾害较为频繁,农业“靠天吃饭”现象比较明显。农业保险为缓解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稳定农户收入水平、增强农业恢复再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成为“三农”发展的“稳定器”。

作为经办公司,省人保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规范投保程序,不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特别强调风险管控和依法合规。每年年初黑龙江省都召开保险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并指导县人保财险公司业务人员会同各乡、镇农经站深入乡镇、村屯宣传种植业成本保险,各乡镇农经站委托各村屯长确认承保地块,确认被保险人身份、土地承包证,做好投保标的分户清单,签字确认、逐户收取农户保险费,并按分户清单将保险费上缴人保财险公司,公司“见费后出单”。

作为全省唯一一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阳光农业保险考虑到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成本和高赔付率特点,积极利用再保险体系,规避大灾风险。从2005年起,该公司多次主动与国内外再保险公司洽谈,根据自身购买能力向国内外多家再保险公司购买了作物超赔再保险,在国内率先建立了种植业再保险机制。

呼唤高保障农业险

“保险赔的太少了,我们真希望能多交点钱投保、保障再高点。”范平对记者说。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农民迫切需要高保障的保险,而黑龙江省现行的是广覆盖的低保障保险。对此,黑龙江保监局局长刘峰认为,目前,农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黑龙江省地广人稀、耕地面积大,在初期阶段实行“低保障、广覆盖”的政策,让广大农户得到基本保障是当前选择。

但随着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提高保险覆盖面及保障水平是黑龙江省面临的重要问题。对此,黑龙江保监局财险处处长杜梅说,高保障农业险在实现过程中会有一些制约因素: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必然伴随着财政投入的增加,像黑龙江省这样的农业大省,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落后,在财力方面将面临一定困难;各省区的农业保险推动方式不同,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与政府推动力度密切相关;农业保险的发展有赖于参与各方的认知程度,农户的保费承担能力也是制约因素之一;农业保险面临较大的大灾风险,需要经办公司具有更高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管控水平。

农业保险需政策阳光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因此,黑龙江保监局局长刘峰认为,今后农业保险的发展也应该围绕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做文章。

首先,农业保险发展需要立法支持。农业保险产品有公共财政的价格补贴,它就具有了部分公共物品的属性。当前亟须通过立法,建立农业保险长效、规范的制度体系。例如:通过立法建立强有力的组织运行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农业保险财政支持要体现差异化原则。产粮大省和重要商品粮基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这些地区往往经济欠发达、财力较弱,许多县(市)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很多项目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近年来农民的投保需求不断增强,但部分地区农民受地方政府财力限制而无法实现投保愿望。建议国家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方式,将“均衡普惠形式”转变为差异化的保费补贴政策,重点扶持产粮大省和主要商品粮基地农业生产发展,增加中央财政对经办保险公司的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补贴政策,减免征收农业保险经办公司所得税。

“还应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防范体系。”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高学荣认为,目前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一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出现经办公司赔付能力不足、农户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应逐步建立起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经办公司等相关部门“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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