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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出得去、住得起、退得出、回得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19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253

    如果将城市社会和农村社会看成两个区域,则农村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与工业化两者缺一不可。

  然而现实问题却是,工业化进程缓慢,城市化远没有完成,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很重。农村劳动力市场发展滞缓,工业难以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城镇的带动、凝聚和辐射能力不强。这就需要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发展。

  为此,有几条具体的建议:

  第一,城乡统筹就业,破解二元结构,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出发,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粮食生产。这在当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GDP比例小和干部考核以GDP作为主要指标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产业发展与产业布局上要充分注意到现代科技的作用,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点,实现“种、养+工、贸”一体化转化剩余劳动力。

  第二,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首先要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特别要抓住制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时机,重新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村镇建设规划。要继续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走新型城市化道路。要把县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基本单元,发展县域经济,重点建设好县城、中心镇中心村,推进城市化,靠城镇化支撑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市民化。

  第三,加强研究,为统筹城乡就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农村类型不同,条件差异也很大,那么选择的发展辐射和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农民工市民化的方式,也应该不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应该和新农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这样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体制改革,探索一条土地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和鼓励农民,特别是城镇周边地区的农民转为市民等政策,处理好失地农民的就业与安置。

  第四,出台农民工出得去、住得起、退得出和回得来政策,解除后顾之忧,加快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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