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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涨薪谁说了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6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268

  农民工涨薪应该谁说了算?眼下都是企业老板拍板!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缺少公平透明,容易挫伤农民工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谐。

  我国有两亿多农民工在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着贡献,这是举世公认的。然而,尽管许多企业十年来规模和效益大幅增加,但农民工工资似乎与企业利润“绝缘”,“基本工资十年几乎没有涨”,他们除了得到比种地稍高一点的收入外,未能充分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如今,农民工的所得与奉献极不协调,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加工企业,大多是贴着最低工资标准给农民工定“底薪”,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涨多少,农民工的工资就涨多少,而涨幅又远远低于物价的上涨速度。即使是如此低廉的工资,农民工还企盼不被拖欠、不被裁员。初次分配不公,劳动者因而得不到应有的报酬。

  工资就是劳动力的价格。劳动力作为市场的一个基本要素,其价格应由劳资双方通过讨价还价确定,这是劳资双方的权利。但是,长期以来,农民工的工资由企业老板说了算,严重偏离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也有损社会的公平正义。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中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费用是每月1685元,而我国农民工的“底薪”大多在1000元以下,没有加班费是很难拿到每月1685元的。

  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温总理在今年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说:“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因此,有关部门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同时,也要注重农民工工资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出台《工资条例》,使农民工涨工资有法可依。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当地GDP增长水平、人工成本变化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由工人集体或通过工会向企业表达对工资的诉求,企业、职工、工会三方协商形成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有参与的机会,有知情权,有话语权,让职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如洛阳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高10%至15%。更值得一提的,广州将全面实施“工资倍增计划”,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到2012年左右,实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假如各地能效法洛阳、广州,农民工工资十年不涨的恶性问题就不会再重现,必然大大促进劳资和谐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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