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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万农民工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升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6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301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对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来说,这项政策无疑是一个更加暖心的信息。

  目前一些数据显示,我国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将近2亿,他们背后是多达1400万的随迁子女。如何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个庞大群体的受教育权,成为人们关注的现实难题。

  “入学门槛”

  随迁子女入学难在哪儿?

  目前,除部分城市能够给所有随迁子女提供公办学校的入学机会外,许多城市仍然对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设置了“入学门槛”,规定了各种不同名目的限制条件,比如有的需要凭“四证”(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一年以上租房协议、养老保险)办理入学手续,有的则需要提供“五证”(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原籍开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户口簿)。面对流入地政府设置的入学限制条件,许多家长不得不为子女选择民办学校或打工子弟学校就读。

  有专家分析,打工子弟学校在师资、教育硬件设施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存在差距,这势必造成教育质量上的差距,并对随迁子女以后的升学和社会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随迁子女上学问题,关键还在于改革户籍制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表示。

  “两为主”政策

  让随迁子女有学上

  “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不仅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更是直接影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改善民生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周洪宇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深有感触。

  早在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进一步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规划纲要重申了以流入地区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介绍,近年来地方政府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下力气解决农民工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据了解,为支持和引导各地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中央财政已于近日下拨2009年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20亿元,专项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

  “同城待遇”

  随迁子女有望本地升学

  如何让农民工子女在升学考试中享有“同城待遇”,兰州市走出了积极的一步。兰州市规定,在城市四区有暂住证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报考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一般来说,农民工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后往往有三条路可循:留城念高中,但需交高昂的择校费;在城里读中职,也许从此与大学高等教育无缘;回老家念书,却要常年与父母分离。

  规划纲要提出“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这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有望在当地升学,参加中高考。”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说。据了解,今年教育部有望正式启动相关办法的调研,目前这项调研已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10年度重点课题”并开始招标。

  郑富芝认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高考制度、户籍制度,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方上大学的机会差异比较大。“治本之策是缩小地区之间的高等教育资源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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