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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儿童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7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362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在日前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举办的“中国留守流动儿童保护论坛”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留守流动儿童的调研报告,工作组走访贵州、四川的三县六镇,直接访谈近百名留守儿童、教师、监护人等,并与政府部门、公、检、法、司、关工委、共青团等组织相关负责人员举行座谈会31次。报告显示,各地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在关爱留守儿童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代理家长学校”、“流动儿童服务站”等,但总的看家庭教育、学校管理、社会关助和司法救助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家庭责任缺位更是一个瓶颈问题。

  家庭责任缺位是瓶颈问题

  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多数留守儿童都被委托给家乡的亲戚照看,而其父母因为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也很难有时间经常回乡看望孩子,和其交流,这对于正处在成长发育关键期的孩子身心极为不利。据关工委公益文化中心黄琳琳介绍,他们在调研中发现普遍存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与孩子的情感交流不够,教育能力不足的情况,有的监护人在孩子不满16周岁时就带孩子外出打工,甚至还有些监护人让农村留守儿童与他人订婚或通过举办婚礼形成事实婚姻。

  家庭始终应当在儿童的培育中承担主要的责任,报告指出,作为家长必须重视与孩子的情感交流以及孩子的教育和发展,并自觉提高相应的能力;应尽可能地委托有照顾能力的人来照顾孩子,在无法找到有能力的委托监护人的情况下至少要留一方在家照顾孩子;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开展相关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提高责任意识和监护能力。

  社区对留守儿童照顾流于形式

  近年来,儿童所在社区在履行农村留守儿童保护责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工作组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社区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和自身情况,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及有违法行为的农村留守儿童,方便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但更多的社区则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的社区虽然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但多流于形式,有的社区推行“代理家长”制度,但有的“代理家长”仅是挂名而已。报告建议,农村留守儿童所在社区应尽可能地建立适合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的场所,同时重点关注未入学的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社区应选取有能力并有时间的人担任代理家长,而不是让代理家长流于形式。

  寄宿制学校软硬件建设落后

  有些地区通过推行寄宿制学校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培育。黄琳琳告诉记者,他们在调研中发现,多数学校都在努力创造合适的食宿条件,但食宿条件依然比较差。有的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并对留守儿童进行帮助,但没有心理老师来对孩子进行心理调节教育和辅导。有的老师对学生缺乏耐心,甚至存在体罚学生的现象。报告建议,国家应加大对农村的寄宿制学校建设,无论是硬件、软件设施都应该提高。

  政府部门对留守儿童重视不够

  调研组还走访了当地的一些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希望进一步了解各政府部门在保护留守儿童中应发挥的作用。比如,教育部门对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重视不足,对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情况没有具体的行政措施;当地民政部门把一些贫困家庭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了社会救助体系,给予应有的救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组织送温暖活动,但是还不能把所有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都纳入救助体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有关父母责任及教育能力的培训内容要么没有,要么过于简单,对童工问题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不够;财政部门在对寄宿制学校投入建设资金时,只有校舍建设经费,没有配套设施经费和人员经费。

  针对这些问题,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刘雅芝指出,政府应加强研究并明确分工,逐步形成一些有价值的体系和框架,尽早建立帮助流动留守儿童的科学措施,动员社会力量一起关注留守流动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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