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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有责任帮农民工实现“安居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15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271

    如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让农民工早日实现“安居梦”,成为了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至2020年,每年约有1000多万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落户,在城镇找到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说,进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住房社会保障,他们的住房条件让人心酸。

  郭松海委员指出,现今农民工大多居住在工棚和集体宿舍、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楼地下室中,只有极少部分农民工购买或租住了条件良好的城镇住房。在农民工自租的住房中,80%以上居住的是临建房或简易房,这些房子位置偏远、建筑密度大、安全隐患高,多数房屋缺少阳光、通风、集中取暖、独立卫生间等条件,阴暗、潮湿,卫生条件差。

  “城市享受着农民工做出的贡献,就有责任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郭松海委员表示,特别是占农民工总数60%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有更强烈的变为市民的意愿,仅靠打工的钱买不起房,需要父辈把从农业上赚的钱拿来补贴,这会影响到部分农民收入的增长。

  “城镇化的本质就是农民的市民化,让农民定居城镇,住房是首先要迈过的一道槛,这也是民生的头等大事。”全国政协委员李成贵说,农民工必须尽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这是推进城镇化的迫切需要。

  “现在房价这么高,让农民工在大城市买房不现实,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也有难度。”全国政协委员安纯人认为,在大城市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应该以实物配租的廉租房为主,这样也能适应农民工经常随工作搬迁的特点。

  安纯人委员还提出,农民工在大城市应以季节性、临时性为主,长住还是应该在小城镇。“解决就业、居住、户口等一系列问题只有在小城镇才能更好地实现。”

  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等一系列政策,也为农民工定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

  “应鼓励农民工到中小城镇买房安居,中小城镇也可以适当放开户籍限制。”李成贵委员也同样指出,到小县城买房已成为越来越多新生代农民工的实惠选择,政府应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同时赋予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资产的属性,使其能作为现金或资产的抵押,提高农民工在县城买房的经济能力。

  “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待量身打造。”全国政协委员王林建议,加大农民工廉租公寓建设力度,可采取政府供地、减免税费、企业出资的办法解决。“政府在制定卫星城镇发展规划时,可根据农民工需要,在城乡结合部开辟一定的地带,用于建造农民工经济适用房,让农民工有个相对稳定的住所。”

  全国政协委员李金明也建议,除了加强集中成片的旧住宅区和危旧房的改造,还要在外来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城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统筹安排、集中建设农民工公寓,国家要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分期分批进行。”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建议,应根据农民工的工作年限、实际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条件等确定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准入资格,同时建立完善的腾腿机制,让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期盼广大的农民工能早日住进他们自己参与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全国政协委员李庆云的话代表了许多委员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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