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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交易首推合同示范文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6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390

春节将近,我市各地花市交易日渐火爆。市工商局日前推出我市首个《花卉订购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花卉交易。据悉,该合同正在一家大型企业试行,成熟后有望大力推行。花卉交易流行“口头合同”我市花卉种植企业主要集中在顺德陈村。目前,该镇花卉种植面积达1500多公顷,全镇拥有一千多个大小花场,上万户花农。年销售额达18亿元,占广东省花卉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与巨大产值不相称的是,我市花卉交易市场仍存在种种不规范问题。工商部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大部分花卉企业对于“老主顾”都以口头交易为主,交易过程缺少制约和保障。还有不少企业自订合同进行买卖,对花卉的成熟率等均没有具体要求,从而因条款不专业发生交易纠纷。种植受天气影响被纳入考虑近日公布的《佛山市花卉订购合同》示范文本,不仅细化了花农们长期以来的交易习惯,具体到花卉的交易时间和地点,还考虑到了天气对花卉交易的影响。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人介绍说,该示范合同文本明确了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花卉订购标准,同时将“不能施用违禁的农药、化肥”作为格式条款,约束种植供应方保证花卉质量。由于花卉生长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新的示范合同文本特别注明,在出现变动时,卖方如提供天气资料、反常气候发生时向买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等,可以在减产一定范围内不以违约论处。双方违约需支付30%违约金据了解,新合同不仅在花卉质量上有了要求,还对花卉的包装等给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买卖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包装材料和包装费用等内容。此外,对争论颇多的违约如何赔偿问题,示范合同明确规定,买方无任何理由不按合同时间提取花卉的和卖方无任何理由不按合同时间交付花卉的都将支付花卉总价值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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