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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乡并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7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361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的安排,今年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要扩大到全国50%以上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并提高财政补助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屈谦介绍说,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往的“盲区”。如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扩大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覆盖,再加上已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正迅速从制度设计层面消除盲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正一步步实现。”

  全国有包括老人和孩子在内的2.4亿多城镇非从业人员,而过去只有城镇职工才能参加医疗保险。2007年,国家选择了88个城市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主要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住院和大病门诊,截至年底已有4068万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专家组组长王东进指出,从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城镇看,参保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情况明显改善。入户调查显示,居民参保后因经济原因未就诊率降低10个百分点。

  记者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9个扩大试点城市已经确定,15个省区的全部地市都纳入了试点,这些省区分别是: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扩大试点城市将在今年5月底前制定出实施方案,6月底前启动实施。

  劳动保障部提出,到今年底,今年扩大试点城市的居民参保率要力争达到50%左右,去年已开展试点的城市居民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继续坚持低水平起步原则,合理确定总体筹资标准以及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预计到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开。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2007年,新农合已覆盖全国86%的县,参合农民达到7.3亿人。卫生部提出,到2008年底,新农合基本覆盖到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减轻个人负担。

  “新农合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能全面铺开,这是件大喜事。”全国人大代表、乡村医生马文芳说,新农合确实已经部分缓解了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农民有了病也不再“硬扛”了。希望以后能继续加大投入,再把农民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提高一点。

  从今年起,国家将用两年时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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