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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举报人最高奖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7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445

  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从2月1日起,凡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中有重大功劳的举报人,经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查证属实后,可获得最高达5万元的奖励。

  据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高广珍介绍,根据规定,在种植、养殖、加工、经营使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违反国家标准规定,超量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的或受到污染的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等11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中的违法活动,都在举报奖励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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