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准入制度以蔬菜、生猪为主,力争在3-5年内,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到5%以内,生猪瘦肉精基本得到控制。
根据计划,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在全省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与超市,对蔬菜、生猪全面推行市场准入,2007年7月延伸到县、市、区,2008年后扩大到乡镇、集市,准入品种逐渐扩大到大米、水果、茶叶、水产品等。农产品市场准入将实行标识流通,按规定应当包装或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须经包装或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名称、电话和地址,或者加贴有上述内容的标签;不能进行包装的农产品,应标明产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应加贴或标明标志。
我省还将推行质量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将建立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账等制度。
另据新华社电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监控农产品生产环节,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销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要把蔬菜水果中的高毒有机磷农药、猪肉中的“瘦肉精”、禽蛋中的“苏丹红”、大菱鲆中的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及孔雀石绿残留检测作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