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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明年起集贸市场个体户免交管理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21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468

  为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天津市出台新政策,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经营领域,减轻个体私营工商户经营负担。从明年起,工商部门将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根据近日制定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本市将进一步鼓励中、高级人才到滨海新区创业。对本市及外埠私营企业、投资者以及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以自然人名义在滨海新区内兴办的私营企业,经区县政府批准,自赢利之日起3年内,可按照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县留成部分以及契税、房产税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部分必须用于购买本市商品房或在本市购买交通工具等其他固定资产。

  民营企业能干加油站

  本市将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经营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商贸、物流、信息、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科研、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现代农业,以及加工贸易、社区服务等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制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照政府规划和审批条件投资建设加油站及仓储设施,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业务。

  集市明年不收工商管理费

  本市还要进一步减轻个体私营工商户经营负担。自2007年1月1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需相关经费由财政资金给予保障。进一步清理各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政收费和罚没项目,各种行政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按时足额上缴国库,市和区县两级财政不再将此作为核定或返还办案经费的依据。

  改革企业年检制度

  本市将改革企业年检制度。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部门自行设定的年检项目一律取消。凡非行政许可的年检一律实行备案制。本市还将积极探索和试行免检免验制度。

  同时,进一步简化企业工商年检。除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和政府有明确要求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的企业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再作为企业工商年检的审查要件。此外,取消工商年检的报告书中股东出资等10项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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