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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联合出台惠台农业新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0-20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351

大陆已成为台湾第四大农产品外销市场
  据新华社电 在昨日下午闭幕的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中台办主任陈云林宣布了一系列新的惠台政策措施。
  陈云林表示,根据此次两岸农业合作论坛达成的《共同建议》,由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惠台农业新措施。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和支持两岸农业合作与技术推广扩大合作领域,优化服务便利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大陆台资农业企业产品销售,以及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等四个方面的20条具体措施。
  根据这些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内地将欢迎台湾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台资农业企业和农民参与大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与发展,同时,来创业园区从事农业合作项目的台湾农民,可以依照大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并将享受一系列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支持。据了解,目前,四川新津、重庆北碚台湾农业创业园以及上海郊区、江苏昆山和扬州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已正式投入运行。
  与此同时,这些惠台政策措施还在以往对台农业政策的基础上,在产品销售地点、关税等方面给予了特别的优惠。例如,对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进口,在原来允许输往福建的基础上,增加允许输往广东汕头;对在大陆的台资农业企业自岛内进口自用的与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种源品种,经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口申请,并报农业部审批后,可以“零关税”进口等。
  又讯  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政策委员陈武雄昨日在海南博鳌介绍说,近年来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增加,目前大陆已成为台湾农产品外销的第四大市场,也是台湾农产品进口的第四大来源地。
  陈武雄在两岸农业合作论坛所举办的专题报告会上指出,在台湾与其它主要贸易伙伴农产品贸易增长停滞的情况下,与大陆的农产品贸易却潜力十足。2005年,台湾出口大陆农产品总值3.6亿美元,占台湾农产品出口总额约1/10。
  陈武雄以台湾水果出口为例指出,在大陆对部分台湾水果实施零关税的激励下,近两年台湾农产品对大陆的直接出口增长迅速,已由2004年的90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251万美元,成长率高达181%;如果加上经香港转口到大陆的水果,去年台湾出口到大陆的水果总值已达992万美元。
  陈武雄指出,如能加快与大陆市场的融合,台湾农业就可以进入更大格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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