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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论合作社发展:“合作社是干出来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18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451

    “对于合作社的发展不能理想化。不能用抽象的理论指导合作社发展,更不能用抽象的概念来框定合作社的实践。世界各地的合作社没有按照固定模式发展的,没有按照教科书上定义发展的。”日前在北京举行的合作社专家沙龙第六届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说。本次论坛有180多名专家学者和基层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尽管论坛上主要是思想理论的交流,但多数专家学者还是不约而同地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对于韩俊的观点,在河北省青县挂职县委副书记的翁鸣深有同感,翁鸣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副研究员。2005年起,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与青县县委共同开展了“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实践项目。在这个实践过程中,翁鸣认识到,现阶段中国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需要合作思想的推广,需要一大批知识分子有组织地到地方去、到农村去宣传和普及合作社理念和基本知识,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服务,问题是这样的知识分子实在太少了。

  “一些专家学者喜欢谈论理想的罗奇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但却没有注意到一百多年以前,一批勇于开拓创新、不计报酬的学者、社会活动家为理想献身于合作社事业,将自己的理想和正义在社会中广为传播并且付之于社会实践。”翁鸣说,“来到青县后,我们举办了150多人参加的3场报告会,内容是合作社基本知识、国际合作社运动经验借鉴、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现状与政策走向,参加对象有县委和县政府的农口部门、乡镇干部、村干部、农民群众和部分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合作社培训的效果非常理想。”

  据翁鸣介绍,课题组是带着科研经费到青县的,不仅自己解决吃住费用,而且讲课费、租借礼堂费用,以及给听课的农民发放误工补贴等都是自己掏。这些做法感动了当地的干部群众,“这些专家是真正来帮助我们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建议我们还是少说,多做。”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说,“毕竟合作社是干出来的。究竟什么样的合作社适合我们,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专家学者需要把理论转化为实践,地方政府更需要真抓实干。“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农民合作组织发育和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翁鸣说,“即使现在我们的合作社法出台并实施,但是全国各地农民合作社发育和发展的程度相差极大,为什么?就是因为地方政府对农民合作社认识上有差异,政策扶持和支持的力度很不一样。”而课题组当时之所以选择青县作为实验点,也是由于青县县委书记具有超前的改革意识,并曾邀请课题组专家到青县进行改革试验。

  为了了解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障碍,课题组通过试办合作社的方式,进行了亲身的实践。“我们发现,当时民政局对申办农民合作组织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手续很繁琐,即便是我们来办这些事,也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不要说农民了,并且注册时还要收费,这些都形成了对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性障碍。”翁鸣说。而在课题组提出了调查报告和建议后,青县就制定出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关政策的规定》,从制度和政策上消除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障碍,青县农民合作组织也随之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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