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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枣摔伤索赔3万医药费,理由是:枣不值钱,不算偷,这合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9    浏览次数:623

今天一个网友给我发来这么一个问题咨询,故事背景:说的是自己承包的后山坡种了一些枣树,但是因为跟景区离的比较近,所以就经常遭到一些来游玩的游客的无理采摘。有一天,有一个从城里来游玩的的游客去他的枣园里偷枣,但是很不幸在偷枣的过程中摔下了小山坡受伤了,然后其家属就来枣园闹事,要求枣园的主人赔偿3万元的医药费。理由是几个枣也不值钱,算不上是偷,而枣园园主有没有尽到安全防护的责任,所以应该赔偿。

不得不说,现在一些人似乎有一种错觉,感觉偷的东西不值钱,那就不是偷,就不构成犯罪。诚然,就单单摘几个枣子,确实不值什么钱,也达不到立案标准,更不会说因为偷几个枣就判刑什么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未经允许拿别人的东西本质就是偷,偷一分钱是偷,偷一万元也是偷,只是惩罚不一样,但是本质是一样的。所以,这件事中显然是不应该让枣园园主赔所谓的医药费的。

首先从游客偷枣的这件事来说,虽然枣园是半公开的场所,但是,这仍旧是属于人家枣园园主的私人场地,未经允许擅自闯入本身就已经是违法行为的。并且,在这件事中游客偷枣摔伤主要是因为客观的自然条件和自己的不小心造成的,跟枣园园主有没有什么安全防护措施并没有什么关系。说现实一点,难不成人家种枣还得在枣树下面放一个救生气垫,然后为那些偷枣的人做好人身安全的保驾护航吗?

说难听一点,要是这样的都行得通的话,那我们要是去人家西瓜地里偷西瓜然后崴到脚了,是不是就可以告对方没有把西瓜地整平呢?显然没这个道理吧。

然后,从枣园园主的角度来说,自己种枣,只要不是说在枣园的隐蔽处埋了捕兽夹子,或者设置了人工陷阱,亦或者说是设置了电网等有可能严重伤害人身安全的东西。那么这就是合法的,像这种无妄之灾,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我们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意图。而就山坡的地势,树的高矮等完全客观的自然条件,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适应客观的自然条件,如果自己因为不适应而受了伤,那只能怪自己,当然,你也可以去怪客观的自然条件,这随你便。

所以总的来说,偷的东西不值钱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无理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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