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惺)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7类食品60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石家庄市溪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茶面(八宝),霉菌检出值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石家庄麦奇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沙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1.13,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玉田县起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好香瓜子,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1.48g/kg,标准规定为≤1.2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宏润食用菌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渍菜(食用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09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保定市伟茂果脯厂生产的杏条脯,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54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承德真溪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溪”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0.016mg/L,标准规定为<0.01mg/L,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