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越南报纸近日报道,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日前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五种对华出口的主要水果的种植园和包装商名录,目的是对水果出口实行规范化管理。
报道称,根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质检总局今年1月达成的关于建立双边食品卫生安全与质量检验机制的协议,两国间如发生进出口水果卫生安全和检疫问题,有关部门将追溯其生产源头。根据协议,越南将于今年7月1日前向中方提供火龙果、荔枝、香蕉、西瓜和龙眼等五种对华出口主要水果的种植园和包装商名录。根据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要求,上述五种水果的种植园和包装商须向该部种植局登记备案,水果出口时须有符合规定的商标、包装并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