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拥有1.7万亩蔬菜生产基地的陕西甘泉县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省级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县。甘泉生产的黄瓜、番茄、辣椒、茄子、佛手瓜等蔬菜被认定为绿色食品。
甘泉县位于延安地区中部,洛河贯穿其中,川道地势平坦,不仅有丰富的土地资源,而且周围50公里以内没有污染源。该县于1992年开始进行日光温室蔬菜栽培,2003年被陕西省农业厅授予“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县”。按照“基地规模化、布局合理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绿色化、经营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经过十多年探索和发展,目前该县的蔬菜基地已达到了一定规模,成为全县的一项主导产业。据统计,截至去年底,该县蔬菜大棚已超过1万座,其中仅去年就新建日光温室大棚266座、改建201座,全县蔬菜总产量已达到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