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受理了一批由巴基斯坦进境的宽皮柑桔,这是大连口岸首次从巴基斯坦进境水果并实施检验检疫。
为做好此项工作,大窑湾检验检疫局水果检疫人员认真学习中巴双边协定有关内容,掌握检验检疫要求。经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认真施检,从现场冷处理数据中发现三个探针的温度数据均≤1.67℃ (±0.3)的连续天数为7天,三个探针的温度数据均≤2.2℃(±0.3)的连续天数为12天,
这与中巴双边协定中冷处理的要求不符。检验检疫人员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封存该批货物保持原貌,及时向辽宁检验检疫局请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辽宁检验检疫局的指示精神,该局对货物进行了冷处理并按照规定开箱抽样完成了检验检疫项目,圆满完成对巴基斯坦首次进境水果的检验检疫任务,使该批货物顺利通关,进入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