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樱桃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较高的知名度和突出的产品质量特色,目前烟台大樱桃栽培面积为30多万亩,总产量达到20万吨,栽培面积接近全国总栽培面积的50%以上,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0%以上,烟台大樱桃的果品产值达到了30多亿元,成为烟台市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过程中,质监部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认真收集烟台大樱桃的历史资料,根据申报程序起草整理了地理标志保护申报材料,详细阐述了烟台大樱桃的特色,内容涉及产地范围、地理特征、质量特色以及研究、开发、销售、知名度等多方面。由于准备充分,在今年9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烟台大樱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上,“烟台大樱桃”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地通过了专家审查,在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公告期后,正式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
烟台大樱桃地理标志产品获准国家保护,对于更好地保护我市的产品资源和声誉,推动烟台大樱桃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