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监察厅(局):
为切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现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1997年12月16日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经发[1997]5号)同时废止。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doc
农业部 监察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